关于2024年市本级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8月27日在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吕梁市财政局局长 樊小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严格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吕梁市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基本一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56亿元(包括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为预算的100.31%,增长4.57%,增收部分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43亿元,为预算的79.35%,下降10.22%,主要是煤炭价格波动影响税收。其中:增值税完成17.04亿元,下降9.56%;企业所得税完成12.42亿元,下降20.27%;个人所得税完成1.23亿元,增长34.47%;资源税完成18.29亿元,下降8.04%;环保税完成0.45亿元,增长205.77%,主要是省级分享部分下放市级。非税收入完成31.13亿元,为预算的175.38%,增长42.62%,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64亿元,增长183.04%,主要是2024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0.35亿元,下降40.66%,主要是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一次性收入较多;罚没收入完成2.01亿元,下降52.51%,主要是2023年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较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88亿元,主要是离柳集团缴纳经营收入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2.24亿元,增长74.08%,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增加;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98亿元,下降33.13%,主要是公积金利率持续下调造成收入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18.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24%,增长2.91%。其中:教育支出执行10.24亿元,增长18.86%,主要是教育扶贫PPP项目支出增加;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84亿元,下降8.74%,主要是2023年安排太原理工大学科技特派员项目等一次性因素影响;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2.5亿元,增长2.01%;卫生健康支出执行23.01亿元,下降1.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7.54亿元,增长47.08%,主要是社保基金补助增加;节能环保支出执行4.19亿元,增长17.32%,主要是生态补水项目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6.27亿元,下降0.15%;农林水支出执行4.83亿元,增长31.67%,主要是上级补助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等一次性因素影响;交通运输支出执行5.69亿元,增长19.99%,主要是209国道吕梁新区段改线项目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34亿元,下降59.36%,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3.预算平衡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83.16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56亿元,上级税收返还性收入0.7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96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4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22.8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2.4亿元,上年结余8.84亿元,调入资金0.1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79.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51亿元,对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7.02亿元,对县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5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7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6.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36亿元,结转2025年使用。
2024年市本级预备费1.07亿元,当年未动用,结余1.07亿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8.84亿元,实际使用6.84亿元,结余2.48亿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4年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01亿元,动用0.2亿元,年终补充4.6亿元,年末余额为7.41亿元。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2025年调入市级预算4.57亿元后余额2.84亿元。
2024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720.7万元,为预算的77.6%,顺利实现“双控”目标(即当年预算不高于上年预算、当年执行不超当年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1.22万元,公务接待费495.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4.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61.08万元,运行维护费1373.26万元)。
(二)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5亿元,为预算的41.03%,下降2.27%,主要是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77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53亿元,调入资金1.2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2.53亿元,收入合计65.78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3.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49%,增长69.53%。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0.8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3亿元,调出资金0.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0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4.48亿元,支出合计62.3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4亿元,结转2025年使用。
(三)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上级补助收入0.06亿元,收入合计0.06亿元。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补助下级支出0.06亿元,支出合计0.0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没有结余。
(四)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1.5亿元,为预算的103.75%,增长1.2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2.45亿元,为预算的93.30%,增长5.47%。年末滚存结余为65.24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上级下达我市新增债务额度50.6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32亿元、专项债券35.37亿元,于9月10日全部发行完毕。
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05.95亿元,其中法定债务559.66亿元、参照法定债务专项管理的棚改债务146.2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7.24亿元,其中法定债务177.2亿元、参照法定债务专项管理的棚改债务40.04亿元。
2024年全市到期政府债券本息41.69亿元,其中:本金25.18亿元,通过预算资金偿还7.45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17.73亿元,利息16.52亿元全部通过预算资金偿还。市本级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1.24亿元,其中:本金6.26亿元,通过预算资金偿还0.63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5.63亿元,利息4.98亿元全部通过预算资金偿还。
专项债券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项目情况主要是:安排1.59亿元用于汾石高速公路建设,5.27亿元用于吕梁市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3.68亿元用于“一泓清水入黄河”项目工程。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安排投向领域统计来看,科教文卫社会事业7.73亿元、交通基础设施1.59亿元、市政建设8.8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6.43亿元、农林水利4.25亿元、生态环保0.93亿元、能源物流等其他领域5.38亿元。
专项债券项目实施绩效情况主要是:一是保障重点。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用于项目建设部分,支持项目67个,重点保障全市重大战略、重点项目落地实施;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部分保障全市年度化债重点任务按期完成。二是早发快用。截至2024年末,全市专项债券总体支出进度排全省第3位;2024年的14.33亿元置换债券11月下达限额,12月6日一次性发行、当月即支出完毕,发行使用进度居全省前列,置换政策靠前发力。三是高效利用。我市每年组织一次对以前年度发行项目的绩效评价,2024年对已发行的14个项目共计13.42亿元展开评价,评价结果均为良以上,已发行项目整体使用情况较好,资金效益得到较好发挥。
以上决算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六)2024年重点财政政策实施及绩效情况
1.聚焦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财政收入征管。2024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远超预期的减收压力,市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组织收入专班优势,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32.24亿元,增长0.19%,收入总量位居全省第2,增速位居全省第1,为全省唯一实现收入正增长的市。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623.32亿元,同比增长0.1%,总量位居全省第2,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各项民生实事组织实施。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出台了吕梁市本级过紧日子评估机制(试行),推动过紧日子制度措施有效落实。持续压减非刚性运转类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标准。严控“三公”经费,市级“三公”经费连续10年只减不增。
2.统筹财政资金,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安排氢能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支持我市氢能产业发展,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市。安排0.67亿元鼓励新兴民营经济发展,重点支持大数据产业、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小升规”企业奖励和民营经济发展奖励等。安排专业镇专项资金0.2亿元,支持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0.76亿元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支持“两重”“两新”政策落地实施。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5.62亿元,重点支持“两重”项目加快建设,推动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支持设备置换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落地。支持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领域投入。安排省市校合作产业科技引导资金、科技研发券资金、科技创新券资金、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资金等1.16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产学研合作中来,在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换、人才队伍及智库建设、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快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全市已到位资金33亿元。推进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全市已到位资金15.6亿元。建立项目资金支出月调度机制,全面掌握资金运行情况,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有力支持了全市生态环境改善。
3.强化服务意识,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加强资金投入,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509.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2%。强化资金统筹,下达各级财政资金5亿元,支持落实省、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有力有序推进,有质有效落实。加力做好教育保障。大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下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专项资金1.79亿元,支持构建更高质量教育体系。切实加快基础教育项目建设,下达2.4亿元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基础教育硬件水平。足额保障各项教育配套政策,下达学前教育资助、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等0.6亿元,有效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文旅事业发展。下达0.27亿元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确保免费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政策有效落实。下达0.1亿元支持文物保护、勘探发掘等工作。下达0.96亿元支持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市博物馆维修改造项目、数字化博物馆建设项目等稳步推进。强化社会保障体系。配套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0.2亿元,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资金0.3亿元。配套困难群众补助资金0.52亿元,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提标政策。下达1.2亿元支持医用设备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项目建设,改善市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下达912万元支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免除挂号费并实行“一次挂号管三天”。下达药品零差率补贴资金830万元,降低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支持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下达1.45亿元用于209国道主干线改造,缓解吕梁市区交通压力。下达0.58亿元用于吕梁下楼桥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建设、吕梁市便民中心公交首末站(停保场)迁建,全面落实市区公交免费政策,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4.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乡村振兴需求。加大三农投入保障力度。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夯实农业基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市县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扶持农民合作社示范财政奖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和发展,坚决打好农村生态治理和乡村振兴两大战役,2024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88.33亿元,增长5.29%。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大财政对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方面的资金投入,2024年全市共投入衔接资金28.14亿元,较上年增长5.1%。市县均严格落实了过渡期内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规模的总体要求,为我市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下达整村推进厕所革命奖补资金709万元,支持和引导县市循序渐进推进厕所革命。下达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4139万元,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通过竞争立项争取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3000万元,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5.严守底线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扎实开展化债工作。制定了《吕梁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全市化债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协同联动和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保障财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快融资平台压降进度。有序推进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优先推动隐性债务、经营性金融债务“双清零”的融资平台退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将“三保”工作摆在优先位置,严格执行县市“三保”预算预审制度,强化“三保”运行监测,动态监测“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确保基层“三保”平稳运行。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构建市直部门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市县监督主体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形成财会监督合力,强化监督效果。
6.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研究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探索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通过理顺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规范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类分档方式差别化确定市县财政支出责任,实现同一县(市、区)补贴领域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统一,推动建立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体制。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开展县级财政管理争先进位专项行动,制定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对县级预算编制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等多项指标研究分析,提高县级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县级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扎实开展支出标准化建设。累计出台了公共绿化项目、市直机关培训费等30余项财政支出标准,建立健全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修订及时的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审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围绕支持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中选取30个项目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涵盖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教育医疗、科技创新、社会保障、疫情防控等方面,涉及财政资金21.66亿元。提升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对采购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实施精准预警。针对投标保证金未及时退还、合同签订不及时等关键性环节,建立了时间进度预警机制。为确保预警机制的有效执行,对预警后仍逾期的项目进行月度抽查和公开通报,及时纠正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实做细财政支出动态监控。加强预算单位的支出管理,制定“系统预警—疑点核实—处理整改”工作流程,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扎实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和动态监控,对发现的支付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整改处理,进一步防范资金运行风险。
2024年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等规定,严格执行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监督,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有关审查和分析意见,扎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监督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在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在:全市税收以煤焦为主的结构特征仍没有根本改变,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不够牢固;一些部门单位还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绩效与预算管理衔接不够,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个别县市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化解难度依然很大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受煤炭等工业产品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3.26亿元,为年初预算(市、县两级人代会审批预算汇总,下同)的39.68%,同比下降16.4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7.38亿元,同比下降14.69%,非税收入完成25.87亿元,同比下降23.2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6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4.46%,同比下降24.97%。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294.33亿元,为调整预算数(市、县两级人代会审议批准汇总数加上半年追加的上级补助收入)的43.49%,同比下降2.11%。其中教育支出42.7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4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4.6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7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3.94亿元,农林水支出31.2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2.65亿元。市本级支出56.95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5.47%,同比下降7.9%。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08亿元,同比下降16.86%,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其中,市本级收入累计完成2.1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9.76%,同比下降48.4%。
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30.25亿元,同比增长14.31%。其中市本级支出4.03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5.05%,同比下降34%。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亿元,与上年持平。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0.01亿元(上级补助资金),同比增长3275%。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6.65亿元元,同比增长12.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52.3亿元,同比增长8.4%。
三、落实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情况
(一)千方百计抓收支稳运行。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充分发挥我市组织收入工作专班同题共答的协作优势,严格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加强对各类税源的监控和管理,防止税收流失,确保预算收入应征尽征。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竞争性出让,合理开发和利用当地的矿产资源,通过规范、有序的矿业权出让,增加财政收入,发挥矿业权出让收入兜底作用 。利用政策窗口期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发挥盘活资产对财政收入的积极作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抓住中央实施一揽子增量政策、省委深入部署“重大项目建设年”行动的重要契机,制定《吕梁市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方案》《吕梁市争取上级资金奖励办法》,激励各县市和市直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编印《吕梁市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汇编》,组织召开吕梁市争取上级资金培训班,做好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指引和项目谋划。今年上半年,争取上级资金1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强化资金调度管理。资金调度遵循“常规与应急、及时与均衡”的原则,积极落实市对县级库款帮扶责任,按月对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县市进行支持,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上半年市对县累计调度资金2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45%,确保县级各项支出及时足额兑付。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1-6月份累计下达县市转移支付资金228.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1%,有力支持了基层财政运行平稳。
(二)倾心尽力惠民生增福祉。全力保障民生事业支出。各级财政部门持续加大民生支出投入,截至6月底,全市民生支出241.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98%,有力支持全市民生事业发展。支持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严格落实过渡期内投入不低于上年规模的总体要求,投入衔接补助资金28.64亿元,较上年增加1.77%,其中市县两级投入13.06亿元,衔接资金投入实现只增不减。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着力支持构建更高质量教育体系,上半年下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专项资金0.63亿元,用于课改经费、合作办学等教育支出,提升整体办学质量。支持五中宿舍楼改造、贺中餐厅改造等基础教育建设项目,不断提升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社保体系建设。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29亿元,切实保障我市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0.31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下达0.69亿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达0.28亿元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提标政策,下达资金2.94亿元,人均补助标准由94元提高到99元。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670元提高到700元。下达0.13亿元支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免除挂号费并实行“一次挂号管三天”。下达药品零差率补贴资金0.1亿元,降低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下达市级旅游事业宣传与发展经费0.12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旅游专项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宗接待旅游奖励、新媒体文旅宣传等文旅宣传项目,支持打造吕梁旅游高地。
(三)强化统筹保战略促发展。加力实施“两新”政策。2025年以来持续加力扩围实施以旧换新政策,下达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2.42亿元,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等。下达交通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0.2亿元,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及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支持重点产业链培育。助推“985”重点产业链建设,安排氢能产业发展专项、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1.26亿元,支持重点产业做大做强。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安排0.2亿元支持打造特色专业镇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安排专项经费1.2亿元,支持人才建设、省市校合作及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资金扶持力度。下达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0.13亿元,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下达新入库“四上”企业奖励补贴0.15亿元,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及入库管理工作。下达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19亿元,用于“小升规”企业奖励、股份制改造企业奖励等。加强融资担保服务。以批量化担保业务为主,对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担保服务,截止2025年6月,完成地方批量担保业务22.88亿元,服务市场主体754户。推动服务供给升级。统筹各级资金0.5亿元,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发展、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等,加大生活性服务业财税支持,丰富高品质、个性化服务供给。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下达各级财政资金7.55亿元,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安排市级资金0.2亿元,支持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统筹安排5.93亿元支持“三北”工程、经济林提质增效、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等林草领域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加快推进货源街、凤山、广场旧城区、袁家庄等老旧片区改造工程。安排资金3.28亿元,用于新区“三馆五中心”、新安大道雨污管网、路网工程、消防救援基地建设。安排资金7.57亿元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态补水、机场航线、供热运行等民生发展事业。推动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实在在增强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守正创新推改革提质效。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制定了《吕梁市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合理划分财政收入、规范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厘清了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基层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提升预算管理质效的重要任务,聚焦难点堵点,持续推进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2025年上半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会展业发展项目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吕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并加强支出标准应用。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事前评估,从源头上把好财政资金“第一道”关口。持续对新增5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和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通过前期审查事前绩效报告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引导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树立“绩效优先”理念,强化“花钱必问效”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创新推行“方案审核、财政初审、报告评审、财政复审、党组专题研究”五轮次审核机制,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报告质量。
(五)有力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实施“三保”预算审查机制。在各县市向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提交政府预算草案前,对“三保”支出预算进行集中审核,确保“三保”预算不留缺口。完善“三保”制度建设。结合中央、省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意见,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基层“三保”工作的若干措施》,压实党委政府“三保”责任,明确分级保障责任体系,健全“三保”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三保”动态监控。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平台,对“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新增暂付款项等实行动态监测,对工资发放不及时、执行进度明显低于序时进度的县(市、区)及时预警提示,坚决筑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管好用好政府债券,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严格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并围绕扩范围、强机制、严监管提出管理要求。提高专项债券使用效益,加大对项目单位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予以收回,对闲置资金及时上报调整使用方向。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压降。优先推动隐债清零、无存量金融债务的融资平台退出,对于有存量金融债务的融资平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一企一策”指导融资平台开展征求金融债权人同意工作。夯实财会监督基础。制定印发《吕梁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办法》,对财会监督的职责职权、方式程序、工作制度、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为高效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出台《内部监督检查专题会议制度及联络员制度》,强化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问题会商和整改落实机制,提升了内控监督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四、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计划
2025年下半年,全市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巩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抓好收支管理,夯实财政之基。聚焦市县财政运行实际,客观研判分析财政收入形势,动态掌握经济税源底数,及时查找增收潜力点,切实缓减财政收支矛盾。主动对接税务、规自等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举措,强化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争取全年财政收入最好结果。指导县市依法依规谋划资产盘活项目,对闲置的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进行处置或运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发挥盘活资产对财政收入的积极作用。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控预算调剂。坚持尽力而为、量入为出,预算执行中统筹考虑库款、财力和执行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顺序,预计无法完成收入计划的,按程序调减预算支出。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规范使用预采购指标,执行招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强化采购人履约管理,严禁挪用采购资金。
(二)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效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摈弃“基数+增长”的传统做法,经常性项目、延续性项目的上年预算基数不作为当年预算安排的依据,及时清理低效无效项目支出,所有预算“从零编制”,打破支出固化格局。重塑决策流程,建立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科学确定项目先后顺序分配资金。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十条措施》(试行),重点关注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等公务支出方面,硬化支出标准约束,以“小切口”撬动严控支出“大作为”,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的拨付、使用、结余等环节进行监控,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推动促消费、扩投资、稳外贸、惠民生等政策早见效、多见效。紧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三公”经费及违规转账问题,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强化数据分析研究,建立监督结果会商机制,指导县级快速响应问题。落实《吕梁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防控”结合,堵塞漏洞,形成监督闭环。
(三)严防财政风险,确保运行平稳。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强财政、金融等政策配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分类分析各类融资平台情况,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市场化转型、依法注销等方式,分类推动融资平台转型退出,确保按时实现压降目标。积极争取上级置换政策,统筹调度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抓实抓细具体化债方案和举措,大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持续优化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履行债券到期偿还责任,确保债务和风险同步降低,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性款项,严禁通过违规列示暂付性款项实现收支平衡或解决新增支出需求。上一年度末暂付性款项余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增暂付性款项。督促县市落实暂付性款项消化方案,逐步将暂付性款项余额占比压减到5%以内,降低财政运行风险。
(四)加强绩效管理,发挥资金效益。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选取重大民生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突破绩效评价工作瓶颈,优化评价方式,构建量化评分标准,建立“方案论证-中期督导-结果评审”全流程机制,推行“财政+部门+第三方”协同模式,实地核查项目执行效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压减低效项目资金预算,优先保障高效项目;形成“评价-反馈-整改”闭环,督促预算部门通过修订完善政策、建立健全内控、完善审批手续等措施,落实整改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下半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迎难而上,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幸福吕梁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关于对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pdf
2.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表.pdf
6.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