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吕梁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0-05-26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2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9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起,因灾死亡2人,财产损失80万元。灾害发生地:兴县;灾害类型:崩塌;灾情等级:小型。

二、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我市全境都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4.1%、中易发区占13.2%、低易发区占32.7%。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威胁重的基本形势短时期内难以扭转。截至2019年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2561处(含高陡边坡1615处),威胁人口37647人,威胁财产8.6326亿元。按险情等级划分:特大型6处,大型19处,中型270处,小型2266处。按灾种划分:崩塌870处、滑坡1107处、泥石流234处、地面塌陷315处、地裂缝35处。

(二)全市气候趋势预测情况。

根据气象预测,2020年全市气温普遍比常年偏高,年降水量接近常年,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春季,全市降水量在 56~120 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 1~2 成;夏季,全市降水量在 181~385 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我市局部偏少 1~2 成,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多 1~2 成;秋季,全市降水量在 62~168 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 1~2 成。

(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情况。

全市现有矿山采空区面积521.945平方公里,矿山沉陷区面积957.883平方公里,易引发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位于山区和黄土丘陵区的铁路、公路、机场、大桥项目建设易引发地质灾害。晋西黄土高原区域,尤其是柳林、离石、临县、石楼等经济发展较快或城市地质环境条件较差的地区,存在切坡、填沟等建设活动,易形成新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增加防治难度。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论。

初步预测,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2019年可能增加,其中2020年春季冻融期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接近2019年,夏秋季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较2019年可能增加。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为3-5月春季冻融期及6-9月汛期。若在人口集中居住、威胁严重的地区发生地质灾害,易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晋西黄土高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行政范围包括石楼、柳林的全部区域,兴县、临县、离石、中阳、方山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9103平方公里。该区地貌类型为黄土丘陵区,下部煤层属山西河东煤田,在修路、采矿、建房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下,形成了大量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该区是近年来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最为发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多的区域。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9国道、307国道、离柳高速公路、孝柳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及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该区域以离石、石楼等为代表,在高陡边坡分布的城市人口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位人口集中分布区易发生造成群死群伤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应重点防范。冻融期、汛期要进行反复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撤离人员,坚决防范群死群伤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太原西山-汾西-霍州-乡宁-河津矿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行政范围包括我市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交口等县(市)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402平方公里。该区地貌类型属吕梁山东麓中低山,采煤活动强烈,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太汾高速公路、大运公路、大运高速公路及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及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岚县-静乐矿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行政范围包括岚县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856平方公里。该区地貌类型为中低山,区内矿业活动强烈,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太古岚铁路、209国道及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及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科学部署防治工作。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应急、交通、住建、水利、教育、文旅、气象、地震、卫健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要结合降水趋势,在汛期适时组织趋势会商,及时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周密部署防治工作。

(二)切实关注重点环节。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冻融期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并加强督促检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要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做好预警预报。各级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做好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并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

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值守值班制度,补充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在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镇)政府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强化临灾处置能力,并积极委托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做好隐患排查等工作。

(三)全面做好群测群防。

各县、乡(镇)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要保持监测人员的长期稳定和工作积极性,县(市、区)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一线监测的村干部和骨干群众适当发放工作补助。要为隐患点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四)持续深化高陡边坡隐患排查和分类处置。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加强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排水系统是否完备,认真仔细查看用水是否直接排入地下及边坡中。对于高陡边坡下部已经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原有住房必须全部拆除。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

各县(市、区)要对2019年已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加快推进分类处置工作。对纳入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对纳入搬迁避让的隐患点,要制定搬迁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力度。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制作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要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深入每个隐患点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要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各县(市、区)要组织对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开展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大力开展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人民群众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区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汛前,地质灾害高易发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1次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六)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作。

开展地质灾害专项排查工作。积极配合省有关单位实施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县(市、区)重点区域的1/2000高精度地质灾害专项排查工作,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和隐患类型、危险程度,编制监测方案、防灾预案,最大限度地减轻黄土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工作。积极配合省有关单位选择部分威胁严重且近期无法开展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专业监测设备,实现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和传输,并与省、市、县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及应急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专业监测能力。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部、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明确时间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千方百计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20年986户搬迁任务全部开工、竣工过半,2019年及之前的任务全面完成验收;要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相结合,并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要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有力、抢险有序、救灾有效。

(二)严格责任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责任。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住建、交通、教育、旅游、卫健等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经费投入。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规划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要严格落实《关于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实施意见》,将签订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协议作为专项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地质勘查队伍现有优势和社会力量的补充作用,逐步解决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少、防治能力不强、技术装备差、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解读链接:【图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吕梁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