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投诉孝义市新义街道思源小区北门沿街门市东3商家发布虚假广告的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在美团购买购买犬猫疫苗团购,商家在美团平台上发布“犬猫疫苗”内容,页面标明价格、具体服务等内容,直接向消费者推销服务,系发布广告的行为事人在未经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本人要求市场局投诉举报分别处理。要求市场局对商家进行查处,要求商家依法赔偿消费者解决此问题。(如最后终止调解,我要求开出终止调解协议,跟商家责令整改及处罚通知书,后续用于行政复议,信访或起诉)。


回复单位 孝义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4-1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我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对举报内容已立案调查,调查结果在9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同步也将积极调解双方,调解结果在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请您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