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之前购买一套房产,采用的公积金贷款,选择的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近日,我提前还款了一部分,在窗口办理期间,工作人员称吕梁市不允许变更还款周期,只能默认为减少月度还款额度。对此,我电话咨询了吕梁市住房管理中心,对此问题客服回复称吕梁就没有该项业务,无法办理,无法给予其他解释。后电话联系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回复称一直以来在积极推进该项业务,卡在了某个环节,无法办理。该系统2018年上线,如今2025年仍然在推进,无法办理?不免让人对此提出质疑!AI时代下,一个业务办理的渠道,所需要的设备基础和技术支持是有多么高端?难以实现?同时,经查询,山西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允许的自由选择缩期还是减少月供的,但是吕梁却未能落实。同时,经核查,在本人于吕梁市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的贷款合同中,提前还款条款中,也没有对提前还款后变更还款周期或减少月供做出任何明确规定。即没有规定说不允许变更还款期限(缩期)!且经与该工作人员咨询得知,截至目前,吕梁市未下发过任何关于住房公积金还款提前还款后不允许进行缩期的明确的红头文件。即没有合法的政策依据!默认强制老百姓选择减少月供,不让选择缩短期限,此举,延长了老百姓还款的期限,增加了老百姓还款的成本支出,为老百姓增加了还款压力。无疑是与民争利!导致基层老百姓无法释放消费潜力,这与当前国家全面刺激消费,振奋经济的大背景背道而驰。作为基层最普通的劳苦大众,在此,恳请领导,关注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关注跟进该情况,推进国家政策落实。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享受政策的红利。谢谢! |
回复单位 |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5-04-10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我中心提前部分还款适用的是月还款额减少,还款期限不变偿还方式,借款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不限次数实现提前部分还款,减轻借款人贷款还款压力。随着公积金中心数字化建设的发展,您要求提前部分还款,缩短贷款期限的偿还方式,我中心正积极与软件公司进行沟通,研究解决系统软件开发问题。目前,软件运维人员正在开发测试该项业务,4月底可正式实现上线运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与批评!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