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杏花村镇柏汇首府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杂乱;无娱乐、健身设施;小区部分道路仍未硬化;公共区域维修不及时;门禁系统从未启用;车棚、车位不足,乱停现象严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小区公共收益从未进行公示,物业依然向业主收取每月每平米0.81元的物业费。诉求: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费。
信件内容 | 汾阳市杏花村镇柏汇首府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杂乱;无娱乐、健身设施;小区部分道路仍未硬化;公共区域维修不及时;门禁系统从未启用;车棚、车位不足,乱停现象严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小区公共收益从未进行公示,物业依然向业主收取每月每平米0.81元的物业费。诉求: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费。 |
回复单位 | 汾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5-03-20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健身器材已经联系厂家,根据小区情况,规划健身器材安装位置及安装类型。 小区计划今年夏天道路全部硬化完成,因天气原因,现阶段不适合小区硬化工作。 小区门禁系统已安装好,因暂时未收停车管理费,所以未录入车辆信息。小区车辆暂时处于免费停车状态,小区保安随时巡查小区停车情况,避免乱停车现象,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小区没有公共收益,并将无公共收益的情况说明在公示栏中公示。按照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汾阳市鑫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柏汇首府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的函》,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实际收0.81元/平米/月,未超过相应服务标准。其余收费都是按照吕发改服发〔2017〕425号文件规定执行。 调查核实后,我市住建部门及时与您联系,解释说明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