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汾阳市小区物业不给交电费的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本人位于紫城明珠小区的住宅,要求物业予以正常缴纳水电费,(不是只能交十元电费)在2024年10月初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不给交电费。这个事情进行投诉与求助,物业说就这样,觉得不合理该报警报警该干嘛干嘛,完全不予商量。供电局说他们不管,住建局、街道、社区及12345等等求助均无果。事实:因为在2023年小区都没有正门,没有绿化,没有保洁。只有一个临时开辟的铁皮门。且一整年小区门口只要下雨就无法进行行走(因为路都是泥,摔倒很多人)。直至今年2024年小区还没有完善,还在修建。只有一个大门车棚,没有保洁,而物业逼我们缴纳物业费,不予缴纳水电费。我同意交物业费,但是要合理。例:东方国际城小区设施完美高端的小区才0.78,我们小区什么也没有,也要0.78,我感觉不合理。因为我看国家规定三级标准0.45都有活动中心,活动器材,有保洁,且有绿化。我觉得可以在没有修建完善之前降低物业费标准。以下文字文稿是目前小区情况。请市政府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考虑老百姓的实际难题,谢谢!


回复单位 汾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3-2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我市责成住建部门立即调查核实,汾阳市紫城明珠小区是新建高层小区,2023年3月开始交房,目前该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评定等级为三级,该小区负责人正与发改局相关人员对接核定价格及备案事宜。业主反映的物业不给交电费问题,经调查:物业负责人表示不给交电费是因为业主未交物业费,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企业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我市住建局告知物业负责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该业主已可以正常购电。因该小区前期开发商遗留问题,导致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在我市住建局的督促下目前已进行了完善,小区环境卫生,安保,绿化,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感谢您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