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汾阳市文峰社区御景华府小区电梯费不合理以及未将业主取暖费交于供热公司的问题

信件内容

汾阳市文峰社区御景华府小区不合理电梯费(按照国家规定,电梯费按照面积收取不得超过0.3元/平米,御景小区实际收费0.35元/平米),同时未将业主交于物业的取暖费(2023—2024年度、2024—2025年度)如数交于供热公司,导致至今未供暖和供暖中期停供现象。要求相关部门住建局、物价局、社区等严肃调查,并给予答复!取暖问题是民生问题,如得不到回应,将持续向上报告!


回复单位 汾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3-2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现场核查御景华府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运行服务费0.35元/月/平方米,依照《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办法》(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号)文件规定,电梯运行服务费0.35元/月/平方米,此标准为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不存在超标问题。

经向供暖企业调查,御景华府小区于11月1日正常开阀供暖,且站内正常运行。关于反映的“未将业主交于物业的取暖费20232024年度、20242025年度如数交于供热公司”的问题,经住建局,物业管理股,公用中心及所属街道协调物业及开发商和供热公司,督促该小区物业开发商将业主取暖费按时交付供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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