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文峰社区御景华府小区不合理电梯费(按照国家规定,电梯费按照面积收取不得超过0.3元/平米,御景小区实际收费0.35元/平米),同时未将业主交于物业的取暖费(2023—2024年度、2024—2025年度)如数交于供热公司,导致至今未供暖和供暖中期停供现象。要求相关部门住建局、物价局、社区等严肃调查,并给予答复!取暖问题是民生问题,如得不到回应,将持续向上报告!
信件内容 | 汾阳市文峰社区御景华府小区不合理电梯费(按照国家规定,电梯费按照面积收取不得超过0.3元/平米,御景小区实际收费0.35元/平米),同时未将业主交于物业的取暖费(2023—2024年度、2024—2025年度)如数交于供热公司,导致至今未供暖和供暖中期停供现象。要求相关部门住建局、物价局、社区等严肃调查,并给予答复!取暖问题是民生问题,如得不到回应,将持续向上报告! |
回复单位 | 汾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5-03-20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现场核查御景华府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运行服务费0.35元/月/平方米,依照《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办法》(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号)文件规定,电梯运行服务费0.35元/月/平方米,此标准为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不存在超标问题。 经向供暖企业调查,御景华府小区于11月1日正常开阀供暖,且站内正常运行。关于反映的“未将业主交于物业的取暖费(2023—2024年度、2024—2025年度)如数交于供热公司”的问题,经住建局,物业管理股,公用中心及所属街道协调物业及开发商和供热公司,督促该小区物业开发商将业主取暖费按时交付供热企业。 感谢您对我市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