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一名经常使用公共停车场的普通市民,此次写信是要对吕梁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过高的收费标准表达强烈不满,并提出投诉。我常在永宁广场露天停车场停车,由于周边及小区内没有其他合适的停车地点,无奈选择了该公共停车场作为日常停车地点。据我了解,该停车场前半小时免费,停车一小时2元,封顶20元是合理的收费标准,但我们作为附近居住人员,车辆要在停车场过夜,需要进行长期的包月或包年服务,该停车场400元/月,4800元/年,我认为该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过高。原因如下:1、与太原市的公共停车场包年费用进行了比较,太原市繁华商圈(柳巷、亲贤街)公共停车场包年费用为5000元,永宁广场停车场的收费已经比肩省会城市繁华区域的收费标准,并且太原人均收入要高于离石区人均收入的,我认为这样的包月包年费用已经远超合理的收费范围。2、公共停车场设立的初衷是服务大众,缓解市民停车难题,而非成为获取暴利的商业工具。过高的收费,无疑加重了市民日常出行的经济负担,长此以往,会让大家对公共停车资源望而却步,这与公共服务的便民属性背道而驰。这样不合理的收费,已经给我的出行安排与经济支出造成了困扰。我相信,还有众多像我一样的车主深受其害。所以,我恳请政府能够尽快介入调查,重新评估该停车场的收费体系,要求其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与周边市场行情相符,给广大市民一个合理的停车消费环境。马上2025年,祝愿我们的城市越来越好,也祝愿市长身体健康。 |
回复单位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5-03-11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永宁东路路段道路两侧晚19点至早7点30分均可免费停放车辆,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管辖的公共停车场作为辅助资源,旨在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且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发布的文件执行收费标准,与其他地市相比较,我市收费标准属最低。 为缓解市民长期停车压力,在停车场运营过程中,已充分考虑周边居民停车需求,制定了错峰停车办法,每晚21:00至次日早8:30停车收费5元,远低于政府定价,进一步降低了市民停车压力,满足周边市民车辆过夜需求。如果再低或者不收费,我市城区停车秩序将无法有效管理,更无法发挥它的公共属性。 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帮助和理解,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