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在2015年7月1日在万泰国际购买商铺b12-112,并与万泰签订10年合同,前五年(2015.7.1-2020.6.30)的租金万泰收取,后五年(2020.7.1-2025.6.30)的租金给我,但是万泰一直没有履行合同按时给我租金,在2022年,在我多次举报下,给我1209元租金,其他剩余租金至今没有给我,希望政府部门可以帮我一下,请万泰给我其余的租金。 |
回复单位 | 汾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5-02-12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与万泰国际商城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并随之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从2018年起已经开始履行办理部分返租业务。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该业主第四年应得租金为28076元,第五年应得租金32087元,由于您当时购买商铺房款未支付完毕,不能实行委托管理协议进行返租,第四年、第五年的租金已通过与您协商冲抵剩余房款。第六年至第十年的租金,按照实际收取租金的90%支付您,每年应支付7647元,于2022年支付第六年租金1209元,目前万泰国际商城还欠您37032元。 经双方初步协调,2024年10月起,您直接收取租金,万泰国际商城收取10%的管理费。 经过协调,您和万泰国际商城同意就此事再次进行协商,万泰商城想办法尽快支付所欠租金,如协商不成,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