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电费收费标准高于居民用电的问题

信件内容

我是离石区袁家庄袁上园6号楼用户,我们业主的电费是由物业收取。现在居民用电0.487元一度,而我们一直是按0.65元一度收取,这样长期以往对我们所有业主都造成了损失,希望有关部门能帮我们解决问题。


回复单位 离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1-2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收到您的信件后,我区凤山街道办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物业人员,物业对电费收费标准做出了重新调整,按照0.487元一度的收费标准。调整后的结果得到了居民的认可,居民对处理方案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