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恒大金碧物业非法占用消防通道公共楼道并违建,用易燃板修建临时房子,并私自以商铺的形式外租,谋取私利,给商户和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
回复单位 |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5-01-21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临时建筑物,具体位置在离石区恒大华府13号楼,裙楼二层商铺上楼梯口处,同一类型的临时建筑物共有4处,均建设于2020年,用于周边商户租赁使用,经营特色小吃。您反映近期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是其中2处(臭豆腐、沾串)承租年限到期,变更租户后经物业同意,进行原临时建筑物维护、修缮。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以上临时建筑物,涉及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消防安全、规划批准等问题,除经物业公司同意外,未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它建设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规定。按照我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相关精神,我局本着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民生问题的原则,经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宣传教育、现场走访劝导,充分取得您的理解后,于2025年1月15日,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就您反映的临时建筑物实施拆除,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 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帮助和理解,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