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吕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指导条件解读的问题

信件内容

吕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指导条件,一级教师指导条件,3、育人工作里“或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个人等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中有三个疑问。1、“所带班级”是特指班主任还是所有教师?2、“个人”是班级学生个人还是教师个人?3、“表彰奖励”是校级以上奖励都可以吗?


回复单位 吕梁市教育局
回复时间 2025-01-1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指导条件中第三“育人工作”方面中,“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个人等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所代班级或指导的课外活动小组以及所涉及的学生个人获得过的校级以上奖励,均与教师承担的学科教育教学、指导课外活动小组活动项目相关联,并不特指班主任,可以是本班代课教师,也可以是课外活动指导教师,具体情况要结合代课教师学科特点、指导课外活动情况进行审核评价,由所在学校审核上报。

感谢您对吕梁市教育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和监督,同时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