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对退役军人人员实行优惠政策的问题

信件内容

现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对退役军人人员实行优惠政策,多次反映无果。然后对教师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免费政策,对军人却不理不睬,且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53条和第49条,《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有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吕梁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4部门明文规定。61条,退役军人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然后现在存在确实踢皮球。无人问津,政策不落实。相关部门消极推诿,答非所谓。希望领导关注此事。


回复单位 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1-1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4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吕退役军人发〔2022〕51号)第61条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参战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凭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以及附件吕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第四部分第48条规定,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目前,临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均可免费乘坐县城内公共汽电车优待。

感谢您对我县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