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吕梁市交警支队处理事宜的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我前段时间在政务服务网站咨询了车子灭失的相关问题,车管所打电话和我说办不了,要我提供消防证明。我的车子是于2022年8月13日自然烧毁了,现在事情过去这么久了,我去哪开证明啊?人家也不会给我开证明啊,这不是在让我去开假证明吗?而且我在网上查了,不需要证明我这个车子也可以办理啊。公安部164号令写了不需要证明也可以办理销户啊,我愿意签署承诺书啊。为啥不给我办啊?希望政府帮我解决问题,谢谢!


回复单位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25-01-1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公安部第164号令规定,车主可以到车辆注册地交通管理部门签写承诺书后予以灭失注销,经查该车辆注册地为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我支队已经安排石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与其对接。

因您在外地还未办理该业务,以上内容均已通过电话告知您本人。

感谢您对我支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