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今年四月初汾阳市阳城镇东龙观村在村集体弄那个宅基地不动产权登记,十月初在村集体填宅基地不动产权申请表,结果实际的宅基地面积比现在本属于自己家里的地方小了一大块,麻烦帮忙处理一下。 |
回复单位 | 汾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5-01-06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阳城镇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调查,根据《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房等定着物权籍调查技术规定(试行)》第二章中关于农村房屋调查的有关定义:宗地范围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经核实,您宅基地后面没有固定维护物(包含围墙、栅栏),故无法确定权属范围。此外,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结合实际依法处理“一户多宅”问题。本户属于一户多宅,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因此只予调查,不予登记。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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