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离石区后瓦四巷供暖不热的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这边我收到了回信,但是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请求供热公司按国家标准供热问题履行立案责任,调查责任,审查责任,决定责任,执行责任,告知责任和送达责任,强烈要求供热公司按照国家GB50736-2012标准进行供热,根据《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12条,第13条,第33条,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不得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请供热公司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查清事实,我们缴纳的费用是交到了暖气公司了,所以暖气公司应当履行他们的责任,所以这个问题应该供暖公司负责,即使是过程中有任何问题也应该请供暖公司沟通协商处理这件事情,希望市领导能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回复单位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01-0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2024年12月9日上午9时左右,市供热集团所属换热站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前往您家中实地查看,该用户房屋为三层自建房,室温偏低,分析其低温原因为近些年该片区用户不断加层现象,加大该支线供热负荷,且所处支线管网却未进行改造加粗,严重影响供热效果,无法保障其供热质量。根据《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十一条:建筑区划内的供热管网等供热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或改造,自建房用地范围内的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负责建设或改造,为彻底解决该片区因村民自建管网过细导致的低温,建议该村村委或所涉用户在非供暖期对供热管网进行改造。

2024年12月31日12时40分左右,吕梁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城北供热公司生产科及所属换热站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前往后瓦四巷及您家中进行入户走访。该户属供热末端,供热管道内热水循环过程中您家中采暖设施容易堵塞,建议您联系专业管道工对地暖进行清洗,确保管道内热水循环畅通,以便在现有供热温度基础上得到更大提升。市供热集团将持续关注该片区居民的室温情况,并与您建立联系方式,同时安排换热站工作人员对换热站内换热器、过滤器、滤网进行全面清洗。多措并举,最大程度提升用户家中温度。

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帮助和理解,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