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投诉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杏花所工作人员武德贵的问题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9月26日购买酒水发现味道不对通过12345热线和吕梁市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10月22日酒水寄出,10月25日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杏花所武德贵工作人员签收,该工作人员后期电话通知酒水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不给出具检测报告,本来该工作人员承诺检测报告出具后会上传平台,现在又说检测报告平台也不上传了,让我找律师才能去拿检测报告,酒水10月25日签收,到现在已经半个多月了,该工作人员渎职,致使我维权困难,希望领导能给解决一下,感谢!


回复单位 汾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12-2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汾阳市市场局工作人员武*贵联系您,请您来信人邮寄产品实物进行鉴定,并在收到您邮寄的5瓶红盖玻汾产品实物后,于2024年10月28日出具《鉴定委托书》(汾阳市监杏检鉴委〔2024〕12号),委托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稽查中心回函出具鉴定报告,鉴定相关产品不是其公司生产,并明确表示未经许可,禁止转发或传播,故未给您提供鉴定报告。

由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报告涉及商业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故不能按照您诉求提供。

您反映的维权困难问题,《吕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诉求答复卡》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为您提供,可以此为依据进行维权。

如您确需提供检测报告,可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所函、律师执业证及委托手续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