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举报柳林县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未给原职工补缴社保的问题

信件内容

我叫从2015-2023年在该单位任职安全科科员,从2015年-2018年期间未给缴纳社保。2024年11月期间该公司给所有职工补缴了社保。经过咨询该公司未给离职人员补缴社保。


回复单位 柳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12-2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柳林县税务局实地与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对接,您于2015年3月6日入职,2023年3月16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因您离职时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协议,依据协议第二条“双方劳动关系及社保、养老等有关事项已处理完毕,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说明您在离职时已经明确放弃了相关保险的缴纳。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已按照离职方案,进行了其他的补偿,不存在补缴的理由。

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