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是2023年10月10日在吕梁大武机场乘机时被骗,特别是与2024年9月20日市长信箱所受理的《吕梁机场寰之旅工作人员涉嫌诈骗虚假营销的问题》情形一样,看到市长信箱于2024年11月8日办结并予以回复,市长信箱高度重视,及时解决问题,切实为民做主,我们为市长信箱点赞。本人遭遇具体情形:2023年10月10日于吕梁大武机场乘机时,遇到身着制服的冒充机场工作人员(女性)的“阖家旅行VIP”后改为“旭路行”工作人员,向我推销1688元的“阖家旅行VIP”会员服务,宣传可以购买打折机票及享受系列活动,特别是这1680元就像充值一样,不受金额限制的全部足额使用,不足时再充值。由于其身着制服具有误导性,因而上当受骗。最近去杭州用其购票时,发现购买的会员服务每次只能使用五十元,1680元要飞多少次才能用完?与其宣传的“1688元可以全部足额使用购买打折机票不受金额限制”严重不符,涉嫌虚假宣传,是一种诈骗行为。于是,我几次向“旭路行”的那个售卖人员,微信指出其诈骗行为并提出全额立即退款,之后也多次联系,她均不回应,微信把我删除,但时至今日,仍无落实。吕梁机场作为吕梁市交通枢纽以及对外开放的窗口,怎能容许这样破坏吕梁和谐形象,侵犯吕梁人民财产安全的不法事件发生,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协助追回被骗资金,并取缔。 |
回复单位 | 吕梁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回复时间 | 2024-12-12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查,您于2023年10月10日在吕梁机场经合约商“旭路行”工作人员推介办理了相关业务,后续通过微信联系“旭路行”工作人员要求对方退款,对方无回复,12月5日,吕梁机场接到该投诉后,积极联系合约商,并要求对方尽快解决此事,合约商表示您办理此业务时付款1680元,使用贵宾厅一次200元,订机票6次,花费300元,共计500元,退款1180元,已于12月8日将该款项原路退回。后续我公司与您电话联系,证实您确已收到扣除已使用费用后的剩余款项退款,我公司根据调查情况向您进行了解释,并给造成不好的乘机体验致歉。 针对投诉内容,经我公司查看该合约商与旅客的协议内容、录音内容,并通过致电双方问询的方式调查,了解此合约商推介商品为“旭路行”公众号业务,办理成功后主要服务为一年内无限次提供该合约商合作签约的机场贵宾服务;为会员提供机票、火车票预订服务,会员本人购买国内机票时可抵扣50元机建费等。此次事件,该旅客经推介虽已阅读此协议,但当时认为抵扣的费用为机票费而非机建费。合约商推介的产品内容与旅客对其内容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为造成本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为更好地服务旅客,打造吕梁“窗口”名片,现吕梁机场已终止与该合约商合同续签且暂无此类合约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