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在拼多多平台购买到来自汾阳市冀村的假酒且商家拒绝承认与退款的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本人于2024年8月20日在拼多多平台购买的两瓶汾酒青花30为假酒,商家拒绝承认假酒事实且拒绝全额退款。商家名称:微醺一杯汾。商铺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冀村镇冀村马家街33号。订单号:240820-272178880030226购买该商品之前曾在平台询问过商家商品的真假,商家承诺正品保障,且拼多多平台也有假一赔十的承诺,就放心购买了。结果到货后拆开一喝就是假酒,由于本人是白酒资深爱好者,对于白酒日常也有研究,青花汾酒喝过多少是真是假一喝即辨,且喝完一杯后明显感觉身体不适。因此立刻找商家理论,要求退货赔偿。但商家发现假酒败露后,拒绝承认是假酒的同时,立即将该商品下架处理,并声称拆开的商品无法二次销售,拒绝退款。后本人又找拼多多平台介入仍无果,要求退完整的货才可退款,假一赔十也无法兑现。本人认为不该将假酒再次流入市场,而应该在作为证据保证自身利益后由相关部门销毁。拼多多平台轻视消费者权益且任由商家继续买卖假酒,对于可能存在的二次销售流通危害置若罔闻。因此本人希望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公正处理,保障本人合法消费者权益,让商家全额退款并得到假一赔十的处理承诺。


回复单位 汾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10-1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调查发现,“微醺一杯汾”为拼多多网店,无实体店,该网店在汾阳经营,但未办理营业执照(拼多多平台未办理营业执照可凭身份证注册网店),您所提供的地址不是假地址,系该网店经营者的身份证注册地址(现不居住于此地),并非其网店经营地址及发货地址。

您质疑在拼多多平台购买的两瓶青花30白酒为假酒,但未能提供相关鉴定报告。后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网店所销售的“青花30白酒”为“汾酒(青花30升级版品鉴)”,且能提供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

调查核实后,已根据您的诉求,协调商家现已为其完成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