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吕梁市方山县泰化方正花园II的业主,自小区2021年交付入住来,我们交着高昂的物业费(四级),前置物业(吕梁市离石区泰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却存在明显的管理缺失,与四级服务标准明显不符。2年以来从未公示过小区物业费的收支情况,更无一次征询业主对前置物业的服务意见,满意度测评,去年前半年,占用小区南门消防通道两侧,违规搭建了电动车车棚,本人多次市长写信、打12345都给的答复是,不违规占用道理,且泰众物业违规搭建的两处电动车充电棚,一直是充电按时收费,用的小区公共电费(我们2021-2023年都违规收取公摊电费)但从未向业主公布电动车收益的明细,也从未向业主分红过电动车收益,泰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种行为,严重的侵害了我们全体业主的权益,损害了我们的利益,肯请市长同志责令相关单位严查物业企业这种违法行为,退换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 |
回复单位 | 方山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4-10-14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我县工作人员于10月11上午到泰化方正花园II进行深入调查,经与住户及泰化物业负责人调查了解,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第三方安装,并且就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有安装协议,充电桩电表属于山西汇鑫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单独设置配备独立电表;收费标准:5元/小时,使用方根据需求支付充电费用来完成自行车充电;充电桩产生的收益归投资方所有,用于支付电费、设备升级更换及运维产生的费用;收取的充电收益属于第三方所有,泰化物业并未产生收益,所以不存在侵占业主利益的问题。 就您反映加装充电桩车棚、占用公共区域问题。该小区原配置充电桩车棚无法满足业主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需求,致使大量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在消防通道、楼宇门前乱停乱放,部分居民在楼道内充电,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就此情况相关部门也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为此,该小区物业公司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消防等安全的情况下在南门口路沿两侧闲置公共区域临时搭建了充电桩车棚,解决了乱停乱放及楼内充电引发的安全隐患。为解决您的诉求,相关部门建议拆除该充电车棚,遭到了业主的反对,于6月15日至16日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并入户征求业主的意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保留该充电车棚。且在我单位检查中通过实际操作,南门完全可以正常打开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畅通,不影响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