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离石区交口街道宏星大院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刚开始一块钱可以充四个小时,去年换了一批充电桩,充电时间改为一块钱三个小时。且充电时间打九折,比如刷三块钱,应为九个小时540分钟,充电桩显示时间为486整整少了一个小时,前段时间看到网络上在整改这个,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尽快处理! |
回复单位 | 离石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4-09-30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经与宏星大院物业管理人员了解核实,宏星大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由第三方进行免费安装,安装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飞线”,以及电动自行车上楼等消防安全问题,同时也方便居民充电。该充电桩为智能充电,收费的标准由第三方进行定价收费,按照充电时长和以及电动车电瓶功率两种方式综合统计收费,但充电总量一样。该充电桩具体标准为:功率分为五档,即1w-199w、200w-299w、300w-399w、400w-499w、500w-600w,计费比例为一档以下100%、一档至二档90%、二档至三档80%、三档至四档70%、四档至五档60%。因每辆电动自行车电瓶蓄电池容量大小不一,功率由充电器决定,功率越大充电时间越短。实际充电过程中,端口瞬时功率若超过某一档计费功率就可能导致充电时长小于付费时长而提早结束充电,但充电量一样。该充电桩若充不满时长,拔掉电源,秒断电,未消费金额原路退回账户。之前因居民反映此类问题,宏星大院小区已对充电桩进行了一次更换。 针对上述情况,交口街道办事处组织文北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及时与宏星大院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了解沟通。宏星大院小区因业主反映充电桩问题已经给一次更换,为第三方免费安装,现为智能充电桩,按照计费时长和功率大小综合收费,但保持充电量一样。下一步,交口街道办和社区将根据吕梁市“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通知”精神,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好相关部门进行规范处置工作。 感谢您对离石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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