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柳林县龙城苑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不完善的问题

信件内容

柳林县龙城苑小区位于柳林县青龙东门路,柳林县龙城苑小区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没有达到服务标准、不履约不尽责、小区管理混乱、物业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如下:1.柳林县龙城苑小区建成使用10年来未按要求公布物业公司收支情况,业主交物业费只能现金或者个人收款码收钱,未进公司账户,收款未给业主开发票。2.柳林县龙城苑小区门禁系统不完善,门卫无人值守,外来人员及车辆随便出入。3.柳林县龙城苑小区本属于2梯4户,每个单元常年只有1部电梯开启,另一部电梯关闭,变成1梯4户,1个电梯也是经常性坏,给业主出行带来极大不便。4.柳林县龙城苑小区物业采用限制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5.柳林县龙城苑小区1个小区有2个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停车的单独又成立一家公司进行管理收费,只要车辆进小区就要按每小时3元进行收费,收费是否合理,外来车辆只要交钱随便出入也无人登记值守。


回复单位 柳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9-2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信中反映的“柳林县龙城苑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不完善”的问题,经与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信中提到的“未按要求公布物业公司收支情况”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已督促柳林县龙城苑小区物业公司尽快整理收支情况,限期半个月内在小区公共位置张贴公布收支情况。

2.关于信中反映的“收款未给业主开发票的问题”物业公司请您直接前往物业公司办理。

3.关于信中反映的“柳林县龙城苑小区门禁系统不完善,门卫无人值守的问题”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人员管理,做好值守工作。

4.关于信中提到的“电梯的问题”经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核实,物业公司已购买配件,正在运输中,预计一个礼拜到货,待收到配建后立即维修电梯。

5.关于信中反映的“柳林县龙城苑小区物业采用限制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的问题”经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核查,已明确告知物业公司通过司法渠道催缴物业费,禁止限制购电的行为。

6.关于信中提到的“小区有两个物业公司的问题”经调查柳林县龙城苑小区只有一个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停车的人员为村委委派,不属于物业公司员工。

今后,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将对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欢迎继续批评和监督,同时祝您身体健康,生活顺心,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