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关于临县招贤镇前后塔村村委违规占用耕地修路且不予赔偿的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临县招贤镇前后塔村村民。2023年我丈夫不幸病逝,今年5月14日我丈夫尸骨未寒,村委会事先没有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非法铲平我家的优质农田,这是家里唯一的优质农田被村里铲平,说是要修路,我因临时有事去了离石一趟,回来发现家里的田被铲平了,我悲痛欲绝,这可是我和我儿相依为命的唯一收入,我丈夫生前在那块地里种了许多核桃树,十多年来,核桃树慢慢长大,最近两年核桃好不容易结出了果实,这块优质农田距离水源近,现在我丈夫没了,家里的顶梁柱也没了,我的土地被随意铲平,我一个女人怎么去维权,只能是靠咱们的党和政府了,我了解到,咱们政府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市委组织部派了一批又一批第一书记,驻村队员,难道对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帮扶措施就是:在未通知村民的情况下,直接把村名的地铲平了,不给予任何补偿吗?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综上所述、现诉求如下:

一、就占用我家1.5亩优质农田做出经济赔偿。

二、就损坏核桃树木做出经济赔偿。希望张市长您能够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我将非常感激。


回复单位 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7-1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涉及地块土地确权图斑面积为0.92亩,经包村干部、村干部、协调组人员及本人实地勘测丈量,事实上仅占用了0.47亩土地。

涉及损坏的核桃树木共计三棵,树的直径为10厘米。

经商议,决定从集体机动地里面给您补地,核桃树给予一定补偿,现正在履行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