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吕梁市第四中学校规规定学生发型太苛刻(规定内容:男生头发长度要求不超过一掌厚,不允许留飞机头等;女生要求在扎马尾或短发的前提下头发不过肩,不许留前额刘海),发型不达标时强行要求学生理发,在校期间若被查到直接要求请假回去理发,若不服从则不许返校,已经侵犯到学生的身体权,大部分学生都有反抗情绪但不敢不从,望明查并处理。 |
回复单位 | 吕梁市教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4-06-06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学生仪容仪表的整齐与否不仅关系到个人形象,更反映学生的素质和自我修养。教育部《中学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款是自尊自爱,注重仪表,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学生的仪表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这不仅是我们国家对中学生仪表的基本要求,也能够使我们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学生形象,与社会上的一般青年根本地区别开来;最关键的是让学生把主要精力更好地投入到学习生活,端正自己的思想观念,而不是热衷于打扮,追求时髦,搞穿着攀比。 为了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学校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内容,对学生日常在校学习的仪容仪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男生不可留长发,女生前额刘海不可超过眉毛,不可留长刘海;脸颊两边不能有头发挂下,能够束起的均要束好,实在束不起来的,发鬓要用发夹夹好;后面的头发必须扎马尾。如果短头发,则头发不能过肩。 来电信息中反映的发型标准和学校校规要求还有出入,学校对头发过长的同学要求及时整改,但没有规定学生不许返校。学校校规的制定是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规范进行制定,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规范是学校正常管理内容,未侵犯到学生的身体权。请各位家长朋友对照学校要求,配合学校德育管理工作,及时纠正学生仪容仪表,有助于提高学生个人内在修养。让我们一起为了孩子的美好明天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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