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25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吕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5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5年归集使用计划、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吕梁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设7个科,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58人,其中,在编98人,非在编16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67家,净增单位3家;新开户人数1.69万人,净增人数0.4万人;实缴单位3811家,实缴人数25.12万人,缴存额48.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08%、1.61%、2.99%。2025年末,缴存总额394.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6%;缴存余额162.66亿元,同比增长8.5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5年,9.92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5.47亿元,同比增长4.6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39%,比上年增加1.16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31.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0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0万元。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00笔10.5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2.51%、31.48%。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98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2万笔117.59亿元,贷款余额62.5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71%、9.87%、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8.44%,比上年末减少2.2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486笔22086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942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52456.89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9.97亿元。其中,活期0.005亿元,1年以上定期94.65亿元,其他(协定存款)5.32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1367.49万元,同比下降6.78%。其中,存款利息23788.6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7567.1万元,其他11.7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4469.15万元,同比增长6.65%。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3888.23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80.41万元,其他0.5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6898.34万元,同比下降21.16%。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400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898.34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5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933.25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539.1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1082.8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685.86万元,同比增长8.68%。其中,人员经费1547.01万元,公用经费929.51万元,专项经费209.3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534.34万元,不良率0.0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539.17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4.51%,非企业单位占54.78%,灵活就业人员占0.71%。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8.66%,非企业单位占38.23%,灵活就业人员占3.1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6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5.84%,租赁住房占36.71%,老旧小区改造占0.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6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4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0.9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3.57%,比上年末增加0.1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87.2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2.7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9.21%,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0.79%,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29.08%,30岁-40岁(含)占43.08%,40岁-50岁(含)占20.67%,50岁以上占7.1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8.3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2%。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1.43%,比上年减少4.9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等情况

2025年中心租购并举制度持续深化,一方面租房支持提取更便捷、额度更充足,覆盖更全面的政策继续实施,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实施,购房支持场景更多、门槛更低。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调整

2025年度缴存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3793元/月;下限按各县(市、区)分为三档:2150元/月(离石/孝义/汾阳/柳林)、2050元/月(交城/兴县)、1950元/月(交口/方山/岚县/临县/中阳/石楼/文水)。

2.提取政策调整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减轻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根据省市要求,2025年推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

3.贷款政策调整

额度提升: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30万元。对购买“好房子”建设试点项目、参加“卖旧换新”换购住房活动的缴存人以及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可上浮30%。

利率下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资料简化:为落实省厅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要求,贷款受理按照线上、线下业务同步原则,办理所有贷款业务不再提供户口簿。

信用修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为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针对2020-2025年间单笔1万元以下的小额逾期,于2026年3月31日前还清,征信系统将不予展示。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全流程再造,打造便民服务新标杆。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响应“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实践。2025年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8笔,贷款金额400万元。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的实惠与便利。

2.互联网渠道深度拓展,构建“指尖上的公积金”服务体系。

为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持续优化线上业务功能,支付宝小程序新增“手机号码变更”、“公积金提前还款”等高频刚需功能。

3.系统功能迭代与技术创新。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新增“直付购房首付款”、“贷款缩期”等功能;重构征信服务模块;归集、贷款个人事项全市通办。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深化数据治理,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

以“数据资产化、质量标准化”为导向,成立数据治理专班,持续开展历史数据专项治理工作。数据质量长效巩固,电子化检查工具疑点率降至3.79%,存量数据整改率达96%,数据质检合格率提升至95.46%。

2.推进“信创+风险防控+系统升级”一体化建设,筑牢自主可控防线。

启动基于“信创+风险防控+系统升级”的核心系统建设,完成项目立项申报及可行性研究,为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做了前期应有的准备。

3.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体系与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完成《信息技术供应链安全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二是强化技术防护,定期开展漏洞扫描与渗透测试,全年修复高危漏洞6个;三是加强常态化检查,重点排查权限管理、日志审计等环节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四是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组织全员网络安全培训2次、应急演练1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当年所获荣誉情况

我中心1名同志荣获住建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