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28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加挂吕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吕梁市新闻出版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协调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宣讲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学习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主管全市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工作。
  (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市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五)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省级新闻单位驻吕机构的联系协调、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六)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数字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八)负责管理全市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全市电影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对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一)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市文明委的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管理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组织开展城市及农村文明创建、志愿者服务、公民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公益广告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网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和管理吕梁文明网。
  (十二)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跟踪研究港澳台舆情,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配合开展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十三)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四)对新闻、文化、出版、党史地方志研究等部门(单位)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实施领导。对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吕梁日报社、吕梁广播电视台。代管市文联。领导和管理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十五)将市委市政府新闻中心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委宣传部。
  (十六)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调研室、宣传教育科、新闻出版科(应急新闻办公室)、文艺科、理论科、文化事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综合科、城市文明创建科、农村文明创建科等科室。
  本部门决算包含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1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488.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92.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5.29万元;2020年度支出总计1,488.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15.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2.9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51.75万元,下降14.47%,支出总计减少251.75万元,下降14.47%。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宣传文化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84万元,占比99.92%,主要为财政预算安排的经费收入;其他收入1.08万元,占比0.08%,主要为收到的见习补贴。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3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63万元,占比43.92%,主要是按实际列支的人员经费和单位日常运行等相关支出;项目支出737.68万元,占比56.08%,主要是未成年人保护、文艺创作与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文化事业建设、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精神文明建设及开展疫情防控等专题宣传活动等专项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4.2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91.8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2.40万元;支出总计1,474.2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10.9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3.3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52.83万元,下降14.6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52.83万元,下降14.64%。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宣传文化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2%。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7.64万元,下降13.1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宣传文化专项资金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412.09万元,占比31.43%,日常公用经费161.17万元,占比12.29%,项目支出737.68万元,占比56.2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0.09万元,占51.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8.36万元,占35.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8万元,占0.4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万元,占0.14%;农林水(类)支出131.28万元,占10.01%;住房保障(类)支出31.04万元,占2.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万元,占0.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41.28万元、调整预算数1474.24万元,支出决算131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6%、完成调整预算的88.9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501.86万元、调整预算数723.42万元、决算数67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2%、完成调整预算的92.63%,较2019年决算减少247.86万元,下降27.00%,减少主要原因为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减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900万元、调整预算数572.67万元、决算数46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4%、完成调整预算的81.79%,较2019年决算减少89.96万元,下降16.11%,减少原因为安排的文化事业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6.38万元、调整预算数6.38万元、决算数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9年决算增加6.3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取暖费调整至该科目列支;卫生健康支出调整预算数1.79万元、决算数1.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9年决算增加0.58万元,增长47.93%,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增加;农林水支出调整预算数131.28万元、决算数131.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9年决算增加131.28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新安排名特优功能食品展销会暨农民丰收节等专项宣传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33.03万元、调整预算数36.7万元、决算数3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7%、完成调整预算的84.58%;较2019年决算增加5.95万元,增长23.71%,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补缴新增人员公积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整预算数2万元、决算数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9年决算增加2.0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0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8万元;公用经费161.1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2万元和资本性支出6.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4.90万元,完成预算的98.00%,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4.90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17万元,比2019年减少3.24万元,降低1.97%。主要原因是: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支出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公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工作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经常性项目共3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945万元(乡镇老电影放映员补助15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经费30万元、文艺创作文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900万元),其中下达市委宣传部401万元(实际支出 400.6万元、预算执行率99.9%)、通过财政预算指标转拨市县相关单位554万元。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吕梁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与原则、申报与管理、监督与检查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具体实践中,市委宣传部通过思路创新、组织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等,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通过专项资金的有力引导,进一步繁荣了文艺创作,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各专项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对我市文艺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均达到了预期目标。
  (2)部门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通知》(吕财绩(2021) 3号)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预算安排的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评价,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绩效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强化绩效意识、健全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标。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吕梁地委、吕梁行政公署《关于繁荣我区文艺创作的意见(吕发[1994]2号),中共吕梁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文化强省建设大会精神加快文化兴市建设步伐的任务分解意见》(吕发[2012]5号)文件要求,设立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艺精品创作、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2020年,吕梁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安排我单位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900万元。评价小组经收集并审核基础数据资料,同时整理评价资料、统计相关数据;对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分析、核实,按掌握的基础资料和数据进行现场取证评价及问卷调查;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问卷调查结果及现场评价结论,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初步评价意见。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使我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不断繁荣,文化活动不断丰富,文化产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骨干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并为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为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9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严格遵守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分级分类原则和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析法规范进行。
  (2)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可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综合分析评价。
  (4)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反映了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专家评估等评价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六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市财政局安排,市委宣传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以及“绩效优先、管理并重、佐证支撑”的评价思路,组建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结合项目特点,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及时设计并制定了第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
  第二步,制订评价方案,为实施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并协调县财政局、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第三步,各资金使用单位按要求整理相应佐证材料,汇总提交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并同时提交评价小组。
  第四步,书面评审,评价小组对自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统计和分析。针对资金使用单位的自评结果,对所有项目进行自评情况的量化及结构分析,发现存在问题。
  第五步,现场评价,在书面评审的基础上组织评价组对项目进行实地核实,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报表、抽查凭证、查看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验证项目单位的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的可靠性,进一步识别关键问题,剖析问题原因。
  第六步,总结评价结论,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并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对我市文艺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吕梁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与原则、申报与管理、监督与检查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具体实践中,市委宣传部通过思路创新、组织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等,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通过专项资金的有力引导,进一步繁荣了文艺创作,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我单位项目自评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共66个项目,安排财政资金共计900万元,截止评价之日,实际支出899.6万元,实际支出率99.96%。通过资料收集分析和实地勘查了解,66个项目均已完成。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评价小组首先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通知》(吕财绩(2021) 3号)要求,熟悉项目相关文件,安排人员走访项目具体负责人,了解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确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评价小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评价指标来收集资料。依靠被评价单位提供自评报告,采取现场勘查、问询、复核等多种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和验证数据,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各项数据资料等,以利于评价打分。
  (三)项目效益情况
  此次扶持的项目如晋剧《七星泉》自搬上舞台以来,受到各界观众一致好评,已成为助力贫困农民脱贫增收,实现脱贫致富目标的精神强心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展示展播评比活动、“弘扬吕梁精神、决战脱贫攻坚”主题视频演讲比赛等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氛围,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五、存在的问题
  1.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项目主管部门本应承担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职责,但由于人手不足或专业能力不够等多种原因,还存在监管乏力、跟踪不到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
  2.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项目单位没有严格按照申报的内容组织实施,账目管理有的未实行专账专款专用,导致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
  3.资金效用有待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安排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散、小、乱”,资金效应还不明显,对一些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和文化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建议
  1.增加总量。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额度仅为900万元,远不能满足我市文艺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议市财政根据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需要,逐年增加资金总量。
  2.突出重点。在专项资金分配上立足我市实际,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3.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规范项目申报、使用、监管程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核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未成年人保护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通知》(吕财绩(2021) 3号)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未成年人保护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吕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吕发(2004)10号)要求,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经费项目,用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未成年人教育图书资料。2020年,吕梁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安排我单位未成年人保护经费共3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利用未成年人保护经费,购置一批质量好、教育意义强的未成年人教育图书资料,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未成年人保护经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并为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此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未成年人保护经费,金额为3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严格遵守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分级分类原则和绩效相关原则。
  (5)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析法规范进行。
  (6)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可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7)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综合分析评价。
  (8)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反映了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专家评估等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市财政局安排,市委宣传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以及“绩效优先、管理并重、佐证支撑”的评价思路,组建了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结合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特点,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及时设计并制定了第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
  第二步,制订评价方案,为实施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并协调县财政局、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第三步,书面评审,评价小组对自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统计和分析。针对自评结果,对项目进行自评情况的量化及结构分析,发现存在问题。
  第四步,现场评价,在书面评审的基础上组织评价组对项目进行实地核实,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报表、抽查凭证、查看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验证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的可靠性,进一步识别关键问题,剖析问题原因。
  第五步,总结评价结论,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并提交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和及评价结论
  从绩效评价来看,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购置未成年人教育图书资料,加强了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总体来看,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具体实践中,市委宣传部通过载体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等,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通过资金的有力引导,进一步促进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我单位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1个项目,安排财政资金共计30万元,截止评价之日,实际支出30万元,实际支出率100%。通过资料收集分析和实地勘查了解,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购置未成年人教育图书资料16500册,向7500余名未成年人发放资料。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资金的有力引导,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加强了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存在的问题
  1.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人手不足或专业能力不够等多种原因,还存在监管乏力、跟踪不到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
  2.资金效用有待进一步提升。资金安排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散、小、乱”,资金的带动效应还不明显。
  六、建议
  1.增加总量。未成年人保护经费总额仅为30万元,远不能满足我市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建议市财政逐年增加资金总量。
  2.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规范项目申报、使用、监管程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核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老放映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的通知》(吕财绩(2020) 8号)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老放映员补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吕梁市文化局、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文发[2016]5号),老放映员每一个放映工作年限月补助标准为20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补助发放金额为20元×放映工作年限。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50%、市级财政负担10%、各县市区财政负担40%。2019年,经县市区测算、市级复算、省级核算,我市老放映员补助资金共需171.34万元,其中省负担85.71万元,市负担15.35万元(不包含孝义市),剩余部分县市区负担。
  评价小组经收集并审核基础数据资料,同时整理评价资料、统计相关数据;按掌握的基础资料和数据进行现场取证评价及问卷调查;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问卷调查结果及现场评价结论,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初步评价意见。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老放映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并为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评价小组首先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的通知》(吕财绩(2020) 8号)要求,熟悉项目相关文件,安排人员走访项目具体负责人,了解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确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三)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严格遵守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分级分类原则和绩效相关原则。
  (9)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析法规范进行。
  (10)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可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11)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综合分析评价。
  (12)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反映了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专家评估等评价方法。
  (四)数据的收集过程
  评价小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评价指标来收集资料。采取现场勘查、问询、复核等多种方式收集基础资料和验证数据,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各项数据资料等,以利于评价打分。
  (五)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市财政局安排,市委宣传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以及“绩效优先、管理并重、佐证支撑”的评价思路,组建了老放映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结合项目特点,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及时设计并制定了第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
  第二步,制订评价方案,为实施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并协调县财政局、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第三步,书面评审,评价小组对自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统计和分析。针对自评结果,对项目进行自评情况的量化及结构分析,发现存在问题。
  第四步,现场评价,在书面评审的基础上组织评价组对项目进行实地核实,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报表、抽查凭证、查看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验证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的可靠性,进一步识别关键问题,剖析问题原因。
  第五步,总结评价结论,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并提交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总体情况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1个项目,安排财政资金共计15.35万元,截止评价之日,实际支出15.35万元,实际支出率100%。通过资料收集分析和实地勘查了解,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评价结论分析
  从绩效评估来看,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老放映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放映员生活待遇,维护了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总体来看,2019年老放映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对提高老放映员生活待遇,维护老放映员群体思想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具体实践中,市委宣传部通过载体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等,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我单位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
  1.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人手不足或专业能力不够等多种原因,还存在监管乏力、跟踪不到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
  2.资金效用有待进一步提升。资金安排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散、小、乱”,资金的带动效应还不明显。
  五、建议
  1.提高补助标准。老放映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仅为15万元,每月补助标准仅为20元,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补助标准太低,建议市财政逐年增加资金总量,提高补助标准。
  2.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规范项目申报、使用、监管程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核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