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吕梁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2021-09-27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1、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全市各项宏观经济管理,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对县(区)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方案。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会计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等。 

    3、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和稽查。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市财政总决赛和部门预算。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 

    6、提出地方税收建议,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实施办法,研究提出地方税收调整建议。 

    7、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8、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实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知道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 

  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市会计管理的工作制度及补充规定,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4、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 

    市政府三定方案(吕政办发[2010]37号文件)核定我局内设科室23个(不含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科、综合科、税政条法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支农资金综合协调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地方金融科、国际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监督检查科、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煤炭基金管理科、地方金融企业监事科。 

    人员及职数情况 

    市政府三定方案(吕政办发201037号文件)核定我局行政编制76名工勤人员编制为7名。 

    四个直属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51名(全额45名、自收自支6名) 

    局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市地方金融企业监事会副处级领导职务1名。科级职数为2514副。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吕梁市财政局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局直属单位决算。 

    纳入财政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吕梁市财政局机关 

    吕梁市会计管理局 

    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吕梁分校 

    吕梁市会计学校 

    吕梁市农业综合开发局 

    吕梁市世界银行业务管理办公室 

    吕梁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为:    

  1、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大局。2、开源节 

  流并举,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3、强化政策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4、精准聚焦发力,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5.保障改善民生,兜牢兜实“三保”底线。6、深化财税改革,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7、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包含吕梁市财政局机关、6下属单位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决算769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6.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事业收入71万元,其他收入0.39万元;2019年收入决算751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6.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事业收入32.25万元,其他收入83.06万元;2020年收入决算较2019年增加176万元,增加2.3%。原因是项目扩容,人员增加。 

  )支出决算 

  2020年的支出决算为6804.98万元、2019年的支出决算为7136.14万元,比2019减少331.16万元减少4.64%。原因是云财政服务费前期硬件已经搭建完成验收,后期维护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支出6692.78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465.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6.22万元公用经费549.42万元项目支出2227.1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管理的相关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支出7052.75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支出经费总体减少5.1%相比前两年,因新招录人员,本年度人员经费有一定增加,项目支出较本年度预算,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无因公出境费用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1万元,决算19.6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2.5万元,决算1.85万元。2020年度接待批次11次,接待人次121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7.6万元,决算19.7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2.6万元,决算6.27万元。 

  2020年比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04万元2020年比较2019年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1)全市公务用车进行改革,部门拥有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费用大幅缩减。公车保有量12台。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85.26万元2019年降低836.85万元。减少原因:1、将垫付云财政服务费和软件维运费剔除机关运行成本中;2、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台,1辆为机要通信用车,其余全部为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50.28万。主要用于采购办公配套设备及相关业务设备。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部门共涉及重点项目两个,共涉及资金171万元。 

  分别为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吕梁分校的农村会计培训工作经费71万元和吕梁市会计学校的更新、改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费100万元。农村会计培训工作为我市三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全市范围内对农村财会人员实行免费培训,提升全市农村会计整体水平。通过更新、改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提升吕梁市会计学校的整体水平,达到该项目的入选要求。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公开规定,我部门无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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