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吕梁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27 吕梁市信访局

吕梁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市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2、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时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全市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各县市区委、区政府机关的信访工作。 

  5、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收集整理;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接访科、督查室、复查复核科、网信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吕梁市信访局信访服务中心、吕梁市信访局投诉受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70.92万元、支出总计560.7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16万元,上升2.73%,支出总计增加9.41万元,上升1.71%。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7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92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6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90万元,占比75.95%;项目支出134.84万元,占比24.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0.92万元、支出总计560.7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5.16万元,上升2.7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41万元,上升1.71%。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1万元,上升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91.49万元,占比69.82%,日常公用经费34.41万元,占比6.1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9.5万元,占92.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5万元,占1.86%;住房保障(类)支出30.79万元,占5.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78.58万元,支出决算56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429.52万元,支出决算5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5%,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较2019年决算增加5.83万元,上升1.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97万元,支出决算1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较2019年决算减少3.78万元,下降26.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核算入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1.08万元,支出决算3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7.36万元,上升3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3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2.57万元,完成预算的64.25%,比2019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5.1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及购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比2019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车保有量1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1万元,比2019年增加1.54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无